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丰富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作用,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校团委将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新社团申请成立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团注册登记
(一)注册时间:2026年9月8日—9月17日
(二)注册登记对象:安阳师范学院全体已成立的学生社团及申请新成立的学生社团
(三)注册材料
1.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1)
2.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情况汇总表(附件2)
3.社团成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
4.学生社团信息变更表登记表(附件4)(如有变更需要提交该表)
(四)材料提交
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明园5A112号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邮箱:aynustzdzx@163.com。
二、注册登记条件
(一)出台规范的社团章程(草案),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学生社团发起人应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的在校学生,社团成员人数不得少于20人。
(三)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社团团支书必须是共青团员)。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四)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校外组织不得作为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单位负责对社团运行实际状况和社团活动的全面指导,并切实履行对学生社团的直接监管职能。
(五)有至少1名社团指导教师,且须为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团支书必须为团员。每学年参与指导社团活动不少于2次。
(六)注册登记的社团上学期开展社团活动总数不得少于2次(活动少于1次的社团在本次注册登记时应提交本学期活动规划台账),且单次活动参与人数不得少于20人。
三、新社团成立
(一) 成立条件
1.由20名及以上本校全日制在校生发起成立,所有发起人须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无违规违纪情况。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使用对国家、学校、社团等公共形象和利益有所损害的名称,不得使用未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区域性名称。
3.有明确且规范合理的社团章程,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和活动规划、组织机构和职权范围、权利和义务、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程序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4.有明确的指导教师(1位及以上),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关爱学生成长。
5.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且经由业务指导单位党委同意。
(二) 申请材料
1.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1)
2.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情况汇总表(附件2)
3.社团成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
4.学生社团成立章程(附件5)
(三) 材料提交
新发起成立的学生社团需于9月17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明园5A112号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邮箱:aynustzdzx@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注册登记是确保我校社团健康、有序、优质、高效运转的重要措施,各社团、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以此次注册登记为契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注册登记,不断规范社团建设,提高社团运行质量。
(二)需变更社团名称、组织人员、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等信息的学生社团,须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信息变更表》,明确变更事项及变更理由,向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提出申请并进行变更登记。
(三)所有学生社团均须按照要求向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提交注册登记表以及支撑材料(见附件),凡是未在时限内提交注册登记材料的社团将不予以注册登记,本学期不得开展社团活动。
(四)各学生社团要实事求是进行注册登记材料的提交,严禁临时编造和网上剽窃行为,注册登记材料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业务指导单位盖章后进行报送,如发现虚假报送信息,业务指导单位需出具书面说明。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骈炳宏老师 联系方式:15237299850
郝姝瑶 联系方式:13137912091
校团委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