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科研处、校工会、校团委关于开展“团员青年先锋队”评选创建活动的通知》(院团〔2017〕12号)要求,经各集体申报、材料审查、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评选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教学研究团员青年先锋队”等5个集体为“团员青年先锋队”,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5月2日。
校团委电话:3300289。
附件:“团员青年先锋队”评选结果名单
“团员青年先锋队”评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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