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标准和推选条件,通过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1 人受助。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请于12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团委反映,反应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期已到,名单已撤。
共青团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 12 月 29 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安阳师范学院“青春奋进‘十五五’志愿建功新时代”学雷锋主题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安阳师范学院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