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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6-22 19:33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大学生学习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和促进就业,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走科技创业、实践成才之路,特举办安阳师范学院2022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竞赛旨在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促进我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有效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同时,为2022年举行的河南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做好准备。

二、竞赛对象

2022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在职研究生)。

三、大赛组别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以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基准,设置以下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竞程安排

整个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最终择优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竞赛。

1初赛阶段(20216月至10月)

初赛由学院组织,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启动系列培训,进行项目推介,开展学院级“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确定参加校级复赛项目。

2复赛阶段(202110月至202112月)

各学院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指导、完善,并于20211120日前将复赛作品报送至校团委。届时需按照规定数量(后期会发布文件进行具体通知)提交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汇总统计表等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复赛作品进行评审,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终审决赛。

3决赛阶段(20223月)

本阶段主要进行校内决赛评审答辩,综合评定出校级作品获奖等级,并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五、参赛要求

1各学院在层层发动、认真组织的基础上,通过初赛选拔推荐创业团队(以第一作者学院作为申报单位),参加校内复赛。

2复赛各学院申报的创业团队基数:500人以下学院不超过5件,500(含)至1000人学院不超过7件,1000(含)至1500人学院不超过9件,1500人及以上学院不超过11件。学院在上一届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竞赛各级竞赛中,有如下情况者,可增加申报作品数量:

1在上一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学院每获一项特等奖、金奖、银奖,可分别增报6件、5件、4件作品参加校级复赛,并可直接推送1件作品参加省赛;每获一项铜奖,可增报3件作品参加校级复赛。在上一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系列专项赛中获奖的学院,可在该专项赛事中参照以上标准增报相应数量作品参赛。

2在上一届河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学院每获一项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可分别增报4件、3件、2件、1件作品参加校级复赛。

3在上一届学校“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院系每获一项一等奖,可增报1件作品参赛。

4在上一届学校“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冠军杯”“优胜杯”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院系,可增报3件作品参赛。

5同一作品多次获奖,按该作品的最高奖项计算增报作品数。

3每件参赛作品的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2个,指导老师原则上参与指导作品不超过3件。各学院参赛学生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团队),以小组(团队)的形式参赛。每个参赛小组(团队)的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限参加一个团队,每个团队限申报一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参赛。

4.参赛作品不再分类评审,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不再额外加分。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供评委作评审参考。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六、表彰奖励

依据《安阳师范学院“挑战杯”大学生系列创新创业竞赛实施办法》执行。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学院实际,把握正确导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指导学生把创业计划同创业实践、就业发展联系起来,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各级比赛。

2理顺体制,激发活力。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学院级“创青春”竞赛相关制度,形成学分制下推进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激活各类主体,进一步扩大广大教师和学生参与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3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学院要积极利用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开展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和影响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附件:1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2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汇总统计表




                         “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委员会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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