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2-25 21:13 




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丰富第二课堂,培养综合素质能力”的作用,促进学生社团规范发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我校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具体通知如下:

一、注册登记时间

2022224日—34

二、注册登记对象

安阳师范学院全体已成立的学生社团

三、注册登记条件

(一)有规范的社团章程(草案),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学生社团发起人应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的在校学生,发起人人数不得少于20人。

(三)有熟悉该社团基本业务的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四)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校外组织不得作为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单位负责对社团运行实际状况和社团活动的全面指导,并切实履行对学生社团的直接监管职能。

(五)有至少1名社团指导教师,且须为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每学年参与指导社团活动不少于2次。

(六)建立党支部书记联系社团制度,每个学生社团要有1名业务指导单位的党支部书记联系指导。

(七)注册登记的社团上一年度内开展社团活动总数不得少于3次,且单次参与人数不得少于20人。

四、注册登记方式

提交注册登记表及支撑材料;本次注册登记在线上进行(提交电子版),相关纸质材料等返校后1周内报送至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和展楼A地下室08号房间)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注册登记是确保我校社团健康、有序、优质、高效运转的重要措施,各社团、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以此次注册登记为契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注册登记,不断规范社团建设,提高社团运行质量。

(二)需变更社团名称、组织人员、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等信息的学生社团,须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信息变更表》,明确变更事项及变更理由,向校团委社团管部提出申请并进行变更登记。

(三)所有学生社团均须按照要求向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提交注册登记表以及支撑材料(见附件),电子稿需在34日前发送至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邮箱:aynushelian@163.com,凡是未在时限内提交注册登记材料的社团视为不符合建设要求,不得开展社团活动。

(四)各学生社团要实事求是进行注册登记材料的提交,严禁临时编造和网上剽窃行为,注册登记材料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业务指导单位盖章后进行报送,如发现虚假报送信息,业务指导单位需出具书面说明。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 鑫  联系方式:18637229617

郭新飞  联系方式:15090235656

附件:

1、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

2、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情况汇总表

3、安阳师范学院会员信息登记表

4、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信息变更表

校团委  

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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