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审批制度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9-14 18:05 




为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使学生社团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本校学生社团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社团活动经费的申请及审批

1、社团活动经费申请须提前一周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业务指导单位或指导老师与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沟通)。

2、填写《安阳师范学院社团活动经费申请表》(活动经费的支出项目要如实详细填写)。

3、经费申请审批执行三级审批,分别由学生社团所在业务指导单位指导老师、分团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及社团管理部进行核对备案,校团委相关负责人最终审核签字。

第二条 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及报销

1、社团活动经费在审批通过后,由该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或业务指导单位负责社团工作的老师,刷公务卡或对公转账购买社团活动经费审批内的相关物品。

2、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需符合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3 社团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按照学校财务处报账流程,将所需票据粘贴整齐,提交校团委签字报账。

4、学生社团开展大型活动经费需求较多,学生社团的业务指导单位应当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第四条 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要求

1、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必要、合理、节俭的原则,服务于学生社团成员开展活动使用,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其他非法手段占用社团经费。

2、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进行使用,超出报销范围的费用不得报销。每项活动开展后该活动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完毕,逾期不再补报。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共青团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912





上一条:关于举办安阳师范学院202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结项答辩的预通知

关闭

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邮编:455000联系电话:0372-2900007备案号:豫ICP备868686号

Copyright 2020 共青团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