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评选第十四届安阳师范学院“校园之星”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3-18 10:51 




各分团委、各学生分会:

为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成为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立志成才的优秀大学生,进而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与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安阳师范学院第十四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群星璀璨 青春典范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评选工作,将成立安阳师范学院第十四届“校园之星”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学生会。

三、评选类型

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学习之星、科技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实践之星、文明之星、创业之星、志愿之星。

四、参选条件

1. 安阳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生(第十三届“校园之星”以及提名奖均不再参选)

2.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进取,2021年度无不及格现象。

5. 在自立自强、诚实守信、专业学习、科技创造、艺术修养、体育竞技、社会实践、敬老孝亲、文明修身、自主创业、志愿服务(同等条件下,在疫情防控、汛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公益劳动等方面具有专长,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五、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推选候选人(321日—41日)

1. 院系推荐:各分团委、各学生分会要根据通知要求,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采取逐层选拔的方式,从按要求在各学院进行展示的申请人中每类星择优推荐1名同学,上报评审办公室,作为第十四届“校园之星”候选人。

未按要求展示的,原则上不能推荐,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推荐,请向校团委提交申请并获批准方可。否则推荐无效,名额取消。

2. 名单公示:校团委和学生会将把各分团委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西门青年广场进行公示,接受师生评价和监督。

3. 本阶段需上报的材料:

1)《安阳师范学院第十四届“校园之星”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此表由候选人本人逐项如实填写,经分团委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稿(含照片)。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标题黑体三号,正文宋体小四号,A4纸打印)一式两份及电子稿。

3)相关作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4)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要求: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用文件袋装好,并在文件袋正面用黑色水笔标明申请人院系、专业、年级、姓名、申请类别、联系方式,于41日(周五)下午500之前报送到评审办公室(和展A301室),同时将电子稿打包并标明“××学院第十四届校园之星申报材料共计××人”发送至aynusuxcb@163.com

第二阶段:学生评审团评选(42日—410日)

1. 届时评审办公室将从每个院系抽调1名品学兼优、政治素质过硬的学生组成学生评审团。

2. 学生评审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类星评选出前五名。

3. 网络评选(411-13日):对学生评审团选出的每类星的前五名进行网络评审,通过团委公众号推出的投票链接进行投票,在规定时间内每个微信用户每天可投出一票,每类星第一名20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第四名14分,第五名12分,可并列,(例如,第一名票数相同,则两人均为20分,第三名为16分),网络投票得分计入最终评分(检测到恶意刷票者直接记为第五名)。

第三阶段: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将网络评选得分与评审委员会评分相加,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将结果在安师青年网、安阳师范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安师校园之星#版块和西门青年广场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

本届通过网络评选及评审委员会评选将评出每类星一名,提名奖若干,并予以表彰。

六、有关要求

1. 各分团委、各学生分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推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实施,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从而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对经核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评审委员将会取消其参选资格。

2. 各分团委、各学生分会要利用宣传展板、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对本次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条件、评选流程等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体同学积极参加到评选活动中来。




共青团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会

2022318





上一条:关于举办安阳师范学院“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征文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安阳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2019 级、2020 级、2021 级在校生学分录入工作的通知

关闭

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邮编:455000联系电话:0372-2900007备案号:豫ICP备868686号

Copyright 2020 共青团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