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丰富第二课堂,服务学生成才”的作用,推进学生社团规范发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我校学生社团进行年审注册登记。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审注册时间
2021年10月18日—22日
二、年审注册对象
安阳师范学院全体已成立的学生社团
三、年审注册条件
(一)有规范的社团章程(草案),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学生社团发起人应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的在校学生,发起人人数不得少于20人。
(三)有熟悉该社团基本业务的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四)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学院、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部)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校外组织不得作为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单位负责对社团运行实际状况和社团活动的全面指导,并切实履行对学生社团的直接监管职能。
(五)有至少1名社团指导教师,且须为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每学年参与指导社团活动不少于2次。
(六)建立党支部书记联系社团制度,每个学生社团要有1名业务指导单位的党支部书记联系指导。
(七)年审注册登记的社团一年内开展社团活动总数不得少于3次且单次参与人数不得少于20人。
四、年审注册方式
上交年审注册登记表及支撑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年审注册登记是确保我校社团健康、有序、优质、高效运转的重要措施,各社团、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以此次年审注册为契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年审注册登记,不断规范社团建设,提高社团运行质量。
(二)需变更社团名称、组织人员、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等信息的学生社团,须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信息变更表》,明确变更事项及变更理由,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进行变更登记。
(三)所有学生社团均须按照要求向社团联合会提交附件的年审注册登记表以及支撑材料,纸质稿需在10月22日前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和展A地下室08室),电子稿发送至社团联合会邮箱:aynushelian@163.com,凡是未在时限内提交年审注册登记材料的社团视为不符合建设要求,后续社团活动将不予审批。
(四)各学生社团要实事求是进行年审注册登记材料的上交,严禁临时编造和网上剽窃行为,年审注册登记材料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业务指导单位盖章后进行报送,如发现虚假报送信息,业务指导单位需出具书面说明。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 鑫 联系方式18637229617
郭新飞 联系方式15090235656
校团委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1、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
2、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情况汇总表
3、安阳师范学院会员信息登记表
4、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信息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