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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0-08 22:03 





各分团委:

按照学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现将报送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材料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类目及内容要求

1.《安阳师范学院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

各院系需根据本院系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与活动成果,认真梳理材料,汇总数据,务必确保汇总表上数据真实有效且与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数量完全吻合,不允许虚假上报

  2.工作方案与总结

各院系需在前期活动基础上提交完整的工作方案与工作总结。工作方案主要突出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总体布局和实施思路;工作总结主要突出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法、实施过程、实施成果、实施体会与思考建议等方面,文稿务必全面深入、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格式规范,字数不限。

3.实践成果

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心得体会、访谈记录、日志、优秀教案/支教方案/创业案例、活动视频、活动图片等,形式不限。请以院系为单位分类汇总报送,报送数量须与汇总表数量一致,所有成果均需注明作者院系、姓名和联系电话,并要求图片下面需配有50字以内的详细注释。学校将根据上报成果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评选出优秀实践成果。

4.宣传报道

各院系需梳理所有暑期社会实践期间各级各类新闻报道,并按照《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考评办法》的类别划分要求进行分类汇总,纸媒、网媒、新媒体三个类别要划分清楚,国家级、省级、市校级三个级别也要划分清楚,两种不同的类别的划分方式,各院系自行选择交叉融合办法,并以报道转发截图或者链接为主要报送方式。(注:微博、微信被有关媒体转发推送视为有效报道)

5.团队结项申报书与汇总表(见附件12

团队项目结项申报书指导教师姓名及数量和成员姓名及数量需与立项申报书一致,如有特殊情况,作出调整的,需院系出具情况说明,分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报送形式及相关要求

1.报送形式

所有材料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分类汇总,以分层文件夹的形式,条目清晰,汇总于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发送,不接收分批或杂乱零散式报送。具体要求:以院系为单位新建文件夹,命名为“院系名称+暑期实践材料汇总”,并分别以材料名称命名。比如:在“实践成果”文件夹中,分别对应调研报告、心得体会、访谈记录、优秀教案、活动视频、活动图片等项目,并需在文件夹名称中标注清楚所含材料份数,并再次依据不同专题新建文件夹分别保存。现以活动图片为例,:在“活动图片20”文件夹中,要根据图片所涉及团队,再次新建“支教团队活动图片12”、“宣讲团队活动图片8”等等。另外,各院系提交的材料除工作方案、工作总结、三个表格附件、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日志、访谈记录、教案以外,其他材料均只提交电子稿即可。

2.报送要求

各院系需将暑期社会实践所有材料于1015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勤业楼C112),纸质版汇总表及院系实践总结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一并发送至aysfxytwsjb@163.com邮箱,如电子版信息量大不便发送,就按照相应指定时间到团委办公室拷贝。联系人:闫梦薇,18790582600;曹薇,17538237607;陈艺,18737207200。校团委将根据各院系上报的优秀实践成果进行甄选,被列为最终优秀实践成果或最终编入暑期社会实践汇编的材料,并对相应的院系及团队进行加分。

 3.数量规定

各院系的实践成果需在本院系进行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报送到校团委。其中,每个院系报送的活动图片不得超过20张,心得体会、日志不超过10份,其他各项成果不做数量限制和要求,新闻报道、活动微博、微信推送全部报送。

三、各项评选

学校将严格按照《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考评办法》(见附件4)评选出先进集体(标兵)、星级实践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

1.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标兵)

申报先进集体(标兵)的单位需参照先进集体(标兵)的评选条件提交评审材料,务求真实客观。

2.星级实践服务队

每个院系推荐参评星级团队不超过3支,并请于1015日前做好PPT答辩准备,每支团队原则上由队长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5钟,答辩内容参照《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考评办法》中星级服务队评选标准,着力从团队实践思路、实践过程、实践成效三个方面进行汇报。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优秀指导教师

参与该项工作的院系领导、带队老师、指导老师均可参评优秀指导教师,该项评选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四星级和五星级团队的指导教师自动评选为优秀指导教师。

4.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的推荐比例如下;各院系需严格按照五星级团队成员100%,四星级团队成员80%,三星级团队成员60%,参评团队40%的入选比例结构提供推荐学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单。

四、其它说明

1.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将于星级团队评选结果揭晓后再行评选。

2.各学院在推送之前需要做好初评,严禁抄袭。如学校层面发现抄袭现象将取消学生个人评优评先资格,每发现一项,扣除该学院实践成果奖1分,直到实践成果奖积分扣完为止。

3.社会实践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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