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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举办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22 23:07 




校属各单位、人文管理学院:

为培养我校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在校内形成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开始至2017年4月,举办我校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咨询指导、作品申报与评奖等工作,特成立我校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鲁俊生

副组长:姚远峰  张建国

成 员:翟传增   杨  露   孙金伟   郭成立   刘振红   

王卫民   陈  静   王卫军   李立新   宋  芳

李  强   袁素平   焦会生   郭旭东   刘永革   

张江山   于凤军   张  晴   王俊生   李星亮   

周保全   张  伟   袁付顺   石展望   张吉献

荆怀福   马明山   王慧娟   原新生   李同彬

段新昱   祁金善   冯曙光   周书勤   武模桥

马兴梅   胡志英   韩玉璞   陈利平   焦安琴

王  亮   张成伟   张  蕊   谢  君   王亚非

王玉滇   肖波涛   李  驰   李继文   魏延庆

付卫华   时  斌   连  城   杜红芳   睢  丹

张福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主  任:袁素平(兼)   

副主任:马兴梅(兼)   

各院系相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教学和科研的领导为副组长,分团委负责人、指导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作品分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定在理、工、农、医四个学科);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

3.科技制作;

4.小发明创造。

四、参赛作品和作品申报

1.参赛作品可以是目前某位教师、某个实验室或集体正在或将要进行研究的项目;可以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2.所报参赛作品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我校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请用A4纸打印,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4.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申请,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教研室)推荐,经院长确认后上报。

5.复赛各院系申报的作品类别不限,每个院系选送的参赛作品总数:500人以下院系不超过5件,500—1000人院系不超过7件,1000—1500人院系不超过9件,1500人以上院系不超过11件(每人只限报1件作品)。院系在上一届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有如下情况者,可增加申报作品数量:

(1)在上一届全国“挑战杯”竞赛中,院系每获一项特等奖,可增报6件作品参赛;每获一项一等奖,可增报5件作品参赛;每获一项二等奖,可增报4件作品参赛;每获一项三等奖,可增报3件作品参赛。

(2)在上一届河南省“挑战杯”竞赛中,院系每获一项特等奖,可增报4件作品参赛;院系每获一项一等奖,可增报3件作品参赛;院系每获一项二等奖,可增报2件作品参赛;院系每获一项三等奖,可增报1件作品参赛。

(3)在上一届学校“挑战杯”竞赛中,获“挑战杯”、“优胜杯”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院系,可增报3件作品参赛。

4)同一作品多次获奖,按该作品的最高奖项计算增报作品数。

五、竞赛日程安排

整个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参加全省竞赛四个阶段进行。

1.初赛阶段(自通知起至2016年10月23日)

由院系负责,进行本院系竞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启动培训,进行初赛预审,确定复赛作品。

2.复赛阶段(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21日)

(1)由院系负责对进入复赛的本院系作品进行完善;

(2)复赛作品于2016年11月21日交校团委。届时需提交《安阳师范学院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和完整作品(简易装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学校邀请专家对各院系上报作品进行预审,确定最终进入决赛的作品。

3.决赛阶段(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1)由院系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一步完善,同时选拔人员组建答辩团队,参加校级决赛;

(2)学校邀请专家对决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问辩;

(3)学校选拔优秀作品进行完善和文本制作,参加全省竞赛。

4.参加全省竞赛(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

对选拔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完善和文本制作,参加全省竞赛;对参加全省竞赛入围作品进一步进行完善,进行赛前集训,组队参加比赛。

六、评比标准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评审标准

a.科学性(占40%),其中科学意义(15%),研究方法合理性(10%),结论重要性(15%);

b.先进性(占30%),其中先进程度(10%),创新程度(10%),难度(10%);

c.现实意义(占20%),其中应用价值(10%),影响范围(10%);

d.综合权重(占10%),其中专业组长加权(5%),评委会主任加权(5%)。

2.科技制作、小发明创造评审标准

a.科学性(占20%),其中技术意义(10%),技术方案合理性(10%);

b.先进性(占30%),其中先进程度(10%),创新程度(10%),复杂程度(10%);

c.现实意义(占40%),其中经济效益(15%),推广价值(15%),成熟程度(10%);

d.综合权重(占10%),其中专业组长加权(5%),评委会主任加权(5%)。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评审标准

a.科学性(占30%),其中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10%),论证的严密性与;论据可靠性(20%)

b.先进性(占30%),其中创新程度(10%),难易程度(10%),学术水平(10%);

c.现实意义(占30%),其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15%),影响范围(15%);

d.综合权重(占10%),其中专业组长加权(5%),评委会主任加权(5%)。

七、表彰奖励

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

1.学校将从获奖作品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河南省“挑战杯”竞赛。

2.各院系“挑战杯”活动领导小组要在充分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学校“挑战杯”竞赛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专业课教师对有潜力的学生和有价值的作品进行重点指导和扶持。

3.各院系“挑战杯”活动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对重点指导和扶持的作品进行督导,各指导教师要深入参与作品的研究指导工作。

4.各院系要以本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为契机,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教育发展的状况和本院系专业特点,引导大学生在搞好基础知识学习的同时,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增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勤奋学习、刻苦成才的良好学风校风。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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